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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的不履行?债的不履行的情况有哪些?

2014年9月15日  中山债权债务清算律师   http://www.yzzhqzwls.com/

  债的不履行,就是指债的内容没有办法被满足,简单说,未依债之本旨履行债务,也就是债之关系的内容,没有被忠实完整的实现,没有实施债的内容所规定的行为或不行为,包括债务应该被旅行的时间、地点、方法、品质、数量等与原来不同。
  债的不履行的种类:
 
  一、履行不能
   履行不能,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履行不能使债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
  二、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债务而故意不履行。
  三、迟延履行
   迟延履行包括给付迟延(债务人的迟延)和受领迟延(债权人的迟延)两种。
   (一)给付迟延
   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   
  (二)受领迟延
   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受领而不为受领。
  四、不完全履行
  
  债务人已经履行,但履行的内容不符合债之本旨。
  (一)部分履行
  (二)履行方法不当
  (三)履行地点不当
  (四)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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