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债权债务清算律师
法律咨询: 18025653655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债务风险
文章列表

公司债权债务管理标准是什么 欠债务公司股东退股需要承担责任吗?

2022年1月12日  中山债权债务清算律师   http://www.yzzhqzwls.com/

  程兰琴,中山债权债务清算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百臻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公司债权债务管理标准是什么

导读:解决公司各种法律困境、有效预防风险,最好也最实用的手段就是融法律于公司运营的全过程,通过法律专业人士对公司运营细节的把握,堵塞法律漏洞,实现规范管理。

作为一个公司的管理者,对于公司的债权债务就要负一定的。那么,如何管理好公司的债务债务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对于公司债权债务管理标准是公司的管理者所需要了解的内容。那么, 下面就由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关于公司债权债务管理标准的相关内容。

管理内容与要求

1.债权债务范围包括企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暂收、暂付、预收、预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往来款项。

2.债权债务的形成有企业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销售产品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应收属于企业的短期债权,包括各 种赔款、罚款、存出金、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暂付款项;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由于赊销商品、材料物资 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生的债务;企业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向购货单位、接受劳务服务单位预收的帐款;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3.债权债务帐龄规定,对往来款项应按帐龄长短进行分析,按季、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及以上分类列出详细清单;财务负责人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对长期挂帐的应写出书面处理意见交经理审定。

考核

1 违反本标准比照《违反资金管理办法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2 坏帐处理过程中发现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处理。

3 经办人在债权债务未交清前,不得调离本单位。

综上就是为大家在整理出来的关于公司债务债务管理标准的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什么方面的法律问题,您可以直接来电咨询的专业律师,我们会尽力的为您解答您的疑惑。

欠债务公司股东退股需要承担责任吗?

导读:欠债务公司股东退股当然是需要承担,但一般只会承担自己出资额为限的那一部份债务;同时也只会承担在退股之前的债务;而且股东在退股了之后必须要签订一份退股的协议从而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欠债务公司股东退股需要承担吗

需要承担退股前的债务。如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债务的风险。签订了退股协议,则无需承担债务。退股协议是退股人请求公司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书面依据,也是公司进行变更登记的必要文件。退股协议是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退出公司,不再享有股东权益而同公司签订的协议。没有退股协议书,股东不能退出公司,或者会被视为没有退出公司,退股之后公司发生的新债务,债权人仍会向退股人主张债务;没有退股协议书,股权转让之前所产生的债务,退股人仍将会承担赔偿。确认股东退出公司,不再承担退股后公司所产生的债务,保障退股人的权益;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他人,退股人不再承担退股前公司所负债务。

因为股权转让,不减少注册资本而进行的退股,无需进行清算,股东之间进行协商,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即可;单纯因为股东申请的退股,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才可以。

二、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或赔偿的六种情形有哪些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

4、名为有限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

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股东是可以退股的,但退股之前也是需要办理好所有的手续才能进行,如果在退股之前公司有债务的话,那么作为股东也是需要承担起的,所以,股东是可以分到公司的利润,但同样也要承担起属于自己的。


文章来源: 中山债权债务清算律师
律师: 程兰琴 [中山]
广东百臻律师事务所
电话:18025653655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有人欠钱几年不还怎么办?国有企业债务化解的措施是什么?
  • 2.有息债务的范围有哪些?有哪些收回企业欠款的方式
  • 3.连带债务对内效力是什么?个人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 4.公司债权债务管理标准是什么 欠债务公司股东退股需要承担责任吗?
  • 5.两部司法解释出台看点之四车位车库使用业主优先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8025653655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中山债权债务清算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025653655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