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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洗衣机爆炸召回 产品质量责任由谁负责

2017年2月25日  中山债权债务清算律师   http://www.yzzhqzwls.com/
三星洗衣机爆炸召回 产品质量责任由谁负责 三星洗衣机爆炸召回 产品质量责任由谁负责 告,其中9起报告涉及致人受伤,部位包括下巴、肩膀等。

三星美国公司4日在声明中说,此次召回是因为消费者报告这些洗衣机内的滚筒有失去平衡的风险,特别是在洗涤床上用品等大件物品高速甩动时会引发过度振动和导致顶盖脱离洗衣机,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伤害。昨天,三星电子(中国)对记者表示,在北美市场召回的所有型号波轮式洗衣机没有在中国市场销售,除北美之外地区出售的洗衣机产品不受此事件影响。

产品质量责任由谁负责

本案属于产品质量纠纷。在实际中,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纠纷要么依据合同法规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要么追究对方侵权责任。而根据合同法规定,同一事实同时构成违约和侵权的,当事人有权选择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原告选择的诉求,举证责任的承担有所不同。

第一,侵权产品责任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对此无权协商。如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15条规定:“经销企业售出的产品在期限内发现质量不符合第二条的要求的,应由经销企业负责对用户实行包修、包换、包退,承担赔偿实际经济损失的责任。”这里所称的“承担赔偿实际经济损失的责任”,包括侵权产品责任,有关当事人必须依法办事,无权协商。

第二,侵权产品责任的承担者是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生产者和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给用户造成的损失,负有连带赔偿责任。《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可见,产品的用户与产品的运输者、仓储者不直接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与产品的运输者、仓储者之间,因后者的过错所形成的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按一般侵权责任条款处理。

第三,侵权产品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三星洗衣机爆炸,给消费者造成身体上的损害,虽进行了产品召回,当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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