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债权债务清算律师
法律咨询: 400668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债务知识
文章列表

民间借贷如何举证

2016年11月28日  中山债权债务清算律师   http://www.yzzhqzwls.com/
  民间借贷如何举证    
     民间借贷在社会上有很强的活力,尤其是在东南沿海一带,由于法律对民间借贷始终处于一种暧昧状态,因此民间借贷产生纠纷,有时不好处理。本文为你提供简单的举证方法: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电话:4006686166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受法律保护的利息是多少 没有欠条的工资怎么要?
  • 2.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吗?遗失物回复权的概念是什么?
  • 3.物权法中关于拾得遗失物的规定有哪些?网贷逾期一天六块利息还不上的后果是什么?
  • 4.债务人死亡的法院不能直接判决继承人承担清偿责任 债权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债务抵销
  • 5.简单之债的区分意义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6686166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中山债权债务清算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