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4日,怀远县禹庙中学两青年教师合伙绑架原校长的孙子小明(化名),作案动机只是因为沉迷网络赌球为还赌债。(详见本报2010年7月14日a22版《俩中学老师绑走5岁童》)。
4月7日记者从怀远县法院获悉,教师冯锦和杨波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9年,并处罚金。
教师绑架原校长的孙子
冯锦和杨波同为怀远县某中学教师。2010年6月,冯锦在互联网上玩赌博游戏输了12万元,为还赌债找到同事杨波商量准备绑架该校学生,向其家长索要钱财,并精心准备了手机卡、魔音手机、胶带、安眠药等作案工具。
2010年7月4日上午,两人预备绑架一名幼童未找到合适的作案时机。当日中午,两人将原校长刘某的孙子小明抱到冯锦的住处,用警棍将其击昏后,将其手、脚、嘴用胶带缠住,然后打电话向刘某索要20万赎金。
2010年7月6日,冯锦见小明的手部发生溃烂,即带他到医院治疗。民警在医院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两人一起“进班房”
2011年4月2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对怀远县禹庙中学青年教师绑架原校长孙子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冯锦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人民币40000元。被告人杨波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人民币30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均构成绑架罪,冯某在绑架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杨某系从犯,故作上述判。
事发前曾两次作案未遂
据介绍,2010年7月3日,冯锦、杨波租了一辆轿车,准备绑架该校学生魏某、陈某均未得逞。2010年8月,当地有关部门免去了禹庙中学校长魏胜之的职务;同时摘去禹庙中学怀远县示范初级中学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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