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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具体有哪些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都有哪些要求

2022年1月12日  中山债权债务清算律师   http://www.yzzhqzwls.com/

  程兰琴,中山债权债务清算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百臻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程兰琴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具体有哪些材料

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如下


1、机构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


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


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都有哪些要求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以上是由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要的条件,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章来源: 中山债权债务清算律师
律师: 程兰琴 [中山]
广东百臻律师事务所
电话:1802565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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