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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人的存款可以用来偿还贷款吗 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支出有哪些

2022年1月27日  中山债权债务清算律师   http://www.yzzhqzwls.com/

  程兰琴,中山债权债务清算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百臻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程兰琴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银行的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人的存款可以用来偿还贷款吗

银行的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人的存款可以用来偿还贷款吗


人死亡后银行债务用个人遗产偿还,没有遗产的银行只能做坏账呆账处理,如果有遗产被继承人继承了,有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




被继承人个人债务的清偿处理原则:


1.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2.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3.保留必留份原则。如果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这是养老育幼原则的体现,也是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


4.连带原则。虽然我国继承法没有规定各继承人对遗产债务承担何种,但由于遗产在分割之前属于各继承人共同所有,所以,每个继承人应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连带。


5.有序清偿原则。这一原则体现在两个方面:在多种取得遗产的方式并存的情况下,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受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清偿。在多种被继承人债务并存的情况下,应按一定顺序清偿。首先清偿具有优先权的债权,比如工人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用遗产进行了担保的债权等;然后才能清偿普通债权。


银行的债务人死亡之后,如果是债务人账户跟银行签约用来偿还贷款是可以扣款,如果没有签约是无法进行贷款的。在上有许多专业的律师,关于银行的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人的存款偿还贷款的情况可以直接询问他们解答。




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支出有哪些

企业依法缴纳所得税是每个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企业应该在每个计税年度内申报企业的所得税。企业应纳税额要根据一定的会计准则进行计算,那么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支出有哪些下面由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支出有哪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赞助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项所称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二、哪些支出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支出有: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费用类的可税前扣除项目:


1、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2、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①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5、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税金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再作为税金单独扣除。


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故不在扣除之列。


、损失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已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呆滞出版物,以后年度处置的,其处置收入应纳入处置当年的应税收入。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其他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①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②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支出有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企业所得税税款等。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 中山债权债务清算律师
律师: 程兰琴 [中山]
广东百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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