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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债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债权转让需要担保人同意吗

2022年1月27日  中山债权债务清算律师   http://www.yzzhqzwls.com/

 宋,中山债权债务清算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信贷债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信贷债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1.债权转让回购和债权卖断

2.分散式转让和集中式转让

3.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市场化运作化解不良贷款

一、债权转让回购和债权卖断

由于债权转让形式具有计量和条款非标准化特征,受让方很难在短期内对债务人按照信贷原则进行审查,回购条款的设置可以使受让方免除债务人的违约风险,同时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债权卖断是银行无追索权地出售贷款债权,使企业的债务与银行彻底地一次性脱钩,购买方成为负债企业的债权人,参与债务企业的重组。这种方式的最大特点是银行不良债权的解决与企业不良债务的重组相对独立,银行可以较快地清理不良贷款损失,改善信贷资产质量。探索试行银行债权卖断方式可以迅速实现债权转让的目标,即尽快地使信贷资产流动起来。但由于买方对原始贷款的质量评估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银行要成功地卖断贷款债权,尤其是不良债权,以转移信贷资产风险,一般需采用折价出让的方式。不良资产的折扣率与其资信状况息息相关,资信越差,折扣率越低。由于太低的折扣率银行损失太大,因此在探索试行债权折价出售方式时应尽量挑选资信相对较高的不良信贷资产,让银行能更多地收回资金,更快地让不良信贷资产流动起来。

二、分散式转让和集中式转让

分散式出让是债权银行在市场上公开拍卖附有担保或抵押的不良债权,由众多的买方竞价成交。这种方式需要比较成熟的信贷资产交易市场和配套的法律措施,以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在分散式债权转让方式下,银行可将从借款人处取得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通过债权转让形式让渡给信用好的企业,并在信息、管理、信贷方面支持信用好的企业兼并有大量不良贷款的企业。集中式债权出让,是指经政府特许,由中央银行、财政部、各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组建专门机构,集中收购和处置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鉴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由相当大的一部分是信用贷款或保证贷款,既无抵押也无担保,采取分散式公开拍卖方式可能较难成交,因而需要成立专门机构来处理不良贷款。

三、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市场化运作化解不良贷款

1999年,中国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开始以与往不同的全新方式来化解国有银行不良资产。银行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化解不良资产,其中最简单也最直接的方式是银行把不良信贷资产委托给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双方签订委托合同,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债务追索。另一种是把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一个中介机构,由它利用自身在资本市场上的功能优势,去寻找合适的收购主体,由收购主体将目标公司已有的银行债务转移到自己身上,从而取得对目标公司的债权、控制权,这是一种普遍采用的杠杆收购方式,有的称之为债务置换;从银行和收购主体的资产角度来说,又是一种资产置换。还有一种是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购买方直接受让银行的不良资产,然后再对收购接管来的不良资产行使债权权利,通过再出让、债权转股权、资产证券化等多样化手段进行市场化运作,处置不良资产。

债权转让需要担保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需要担保人同意吗

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了债权不得转让,则未经担保人同意,债权人不得转让债权;如果法律明确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债权人也不得转让。其他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

所谓债权转让,是指不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移转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转让给他人,也可以仅转让债权的一部分。债权的转让是债的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债权人本身的变更。

我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保证期间,债权依法转让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但有两个例外:

A、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的;

B、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

综合来看,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了债权不得转让,则未经担保人同意,债权人不得转让债权;如果法律明确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债权人也不得转让。其他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

债务人如何转让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但前提是必须取得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转让债务时应当取得债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若未经债权人同意,则债务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故在签订债务转让协议过程中,应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并出具书面文件作为同意转让的证据。

2、新债务人具有有关抗辩权

抗辩权是能够阻止他人请求自己为一定给付的权利,抗辩权主要是针对请求权的权利,其效力是阻止请求权的效力。抗辩权基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产生,债务转让发生法律效力后,新债务人将代替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债务当事人,理所当然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从债务是与主债务联系在一起的,当主债务转移时,从债务一般也要随之转移,因为从债务不能离开主债务而独立存在,但有两种情形须要注意:一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从债务不能随着主债务的转移而转移;二是担保的从债务未经担保人同意而转让的,担保人免除担保。

4、有些转让债务的行为需要办理有关手续。

依照《合同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规定办理债务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务转让无效。

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担保人是需要根据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定的,合同约定不得转让,则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得转让,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也不得转让,文章都为您进行了详细介绍,您可以稍作了解。如果您的情况较为复杂,需要进行相关法律咨询,将热忱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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